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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使用境外原版教材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通知和《广州商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实施细则》(广商教字〔2016〕21 号)的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季学期使用境外原版教材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2023-2024学年度季学期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以严谨负责的态度开展下学期计划使用境外原版教材的审核工作,由教师自审后推荐、学院初审通过方可报送。

2.新增使用的境外原版教材,由推荐教师填写《广州学院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申请表》(附件1报至所在学院填写初审意见。已通过往年集中检查的境外原版教材如需继续使用,也须填报进统计表,并填写通过审核的时间。

3.各学院初审后填写《广州商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附件2)。

请各学院于2023年128日(第14周星期下午17时前,统一将附件1、2及教材样书1套提交教务处,附件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4.教务处将组织级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审核通过及学校教材选用及建设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方可征订使用

5.未使用任何境外原版教材的学院,请在统计表填写“无”后报送备案。

联系人:刘老师           话:020-82878483

办公室:行政楼2楼      邮 箱:872399991@qq.com

 

附件:

1.广州商学院新增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申请表

2.广州商学院2023-2024学年度春季学期境外原版教材使用统计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