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与毕业论文

关于做好近期实习、实践教学活动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学院:

近期,省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一轮疫情波及面广、传播链条复杂、防控形势严峻,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不出事,实习、实践工作不走样不打折。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和我校当前防疫的最新要求,现将本、专科生实习(含见习、实训、实践等,以下相同)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实习工作应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以及实习地区和单位要求,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认真做好安排。原则上不组织大规模集中实习,已在实习中且实习单位允许继续实习的,应遵循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要求。

二、做好实习、实践教学防疫工作常态化,引导学生及时关注权威发布,关注当地疫情防控动态、联防联控的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消除在外学生的忧虑和恐惧心理。尤其注意不在微信群、朋友圈发布传播不可靠信息,理性面对舆情,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轮疫情带来的影响,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实训的管理。要摸清学生实习、实训地点、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实时掌握学生所处地区疫情及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要通过网络、电话、短信和微信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及时推送科学防控疫情的信息,加强健康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认识疫情和防控措施。

四、对于计划近期开展且实习单位处于高风险区不宜实习的,可改在有条件的单位开展实习或延期开展实习教学活动,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等教学工作安排。

五、对于处于高风险地区实习实训的学生,因疫情原因实习单位要求暂停实习的,实习生应立即停止实习,就地停留在实习所在地,不随意流动,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六、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各学院做好各类校外实习实训教学预案。对由于疫情防控导致实习计划需要调整的,适时做好暂停、延期及调整实习工作的方案;对实习实训时间减少等情况,可充分利用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或其他方式解决实习实训教学需求;各学院配套在保证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完整性的前提下,根据教学计划结合专业特点,科学完善考核评价方案;确保学生实习安排合理性,线上与线下实习等质同效。

七、做好每周一报工作。为全面掌握学生外出实习情况,请各学院从本周起,每周统计学生校外实习情况,并填写《广州商学院学生校外实习情况周报表》(见附件),每周一下班前报上一周的周报表到教务处朱向福老师处。

附件:广州商学院学生校外实习情况周报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