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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州商学院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管理办法(修订)》(广商教字〔2019〕30号)相关规定,为做好学生申请解除考试违规处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考试违规处分期满的学生。
  
二、申请解除处分程序
  1.申请解除处分的学生应于2024年4月23日(第9周星期二)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解除处分的书面申请(见附件),并附相关表现材料。
  2.学生所在班级班委会、辅导员对其进行评议,并于2024年4月30日(第10周星期二)之前提出是否符合解除处分的意见。
  3.学生所在学院对评议意见进行审查,填写审查意见,并于2024年5月10日(第11周星期五)之前将符合解除处分条件的学生申请表汇总后报送教务处。
  4.学校审批,通过后发布解除处分的决定。
  
 
  附件:广州商学院学生解除考试违规处分申请表

 

 

广州商学院教务处
2024年3月26日

 

(联系人:第一行政楼二楼教务处蒋璐;联系电话:020-82878483)